为了做好2021-2022学年教材征订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思〔2021〕7号)和《集美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集大教〔2019〕9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对本学年已审核通过的151本新增教材申请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电话:6182183、6182165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