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于2021 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初审)的公示
院内各单位:
根据《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1 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集大研〔2016〕5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我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初审通过的名单如下:
沈任波、邱凤才、方隽、游兴泉、张茹萍、吴盈盈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与学院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6181521。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1-19